培养、学籍与学位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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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7-10-23 | 【】 【】 各导师、研究生: 按照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http://www.giec.cas.cn/yjsjy2016/pyxjyxwgl/,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。为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2016级硕士研究生及2017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2016级硕士研究生(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)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(即2017年12月)前完成,由研究生部按学科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,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,写出评语,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。 二、2017级博士研究生(包括硕博连读生)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开始(即2018年3月)前完成。由研究生部按学科组织的评审组进行方案论证,导师和评审组对开题内容做出评价,写出评语,并报到研究生部备案。 三、开题报告答辩会由研究生部按学科组为单位统一进行。本所研究生应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 进行统一填写,导师通过网上审核后研究生方能做开题报告答辩。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安排学籍高校的相应要求执行。研究生答辩报告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下旬,具体时间、议程另行通知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题,请填写《广州能源所研究生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》,经导师签字确认后,在10月31日前交研究生部审批。 四、为规范研究生培养,请研究生填写并提交《研究生培养计划》。原则上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,通过教育管理平台填写,并打印研究生部备案,作为学籍材料存档,并以此审核毕业必要条件。 五、在高校参加联合培养的同学请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开题报告答辩;其他在所联合培养研究生,若需要在本所完成开题报告而未出现在附件名单中,请在10月31日前告知研究生部。 附: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分组情况
研究生部 2017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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